招标与采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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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侨城九樾广场消杀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1-03     浏览:

一、招标条件

华侨城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深建安(深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深圳华侨城九樾广场消杀服务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ZSJA-2025157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资金华侨城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九樾广场共有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深圳华侨城九樾广场消杀服务项目

2.2 招标代理项目编号:ZSJA-2025157

2.3 招标内容:公共区域四害(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及白蚁消杀等。

2.4 项目预算:88800元

2.5 最高限价44400元/年。

2.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7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2.8 服务地点:深圳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2 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11日至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可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时间:2025年1103日起至2025年111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5.2 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社区双明大道南侧云智科技园A5栋809。

5.3 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报名联系方式:李工,0755-27407176转803)。

5.4 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如下资料(需加盖公章):

①《项目报名登记表》(在“http://www.zsjazs.com/”下载中心下载)

如需网上报名,请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我司邮箱:szjaxmzx@163.com(命名格式: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如无回复请与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人员确认。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

账户名称:中深建安(深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039296503005516365

5.5 售价: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6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1414时30分(即投标截止时间)。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社区双明大道南侧云智科技园A5栋809。

6.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各投标人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须按照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我司邮寄投标文件及相关样品(如有),应有一定时间的提前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快递单(或快递外包装)上写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我司代表签收时间为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况: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邮寄过程中投标文件破损,我司将拒绝签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为确保项目顺利开展,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各投标人需盖章签署《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在投标截止前将《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承诺书》扫描件发送至我司电子邮箱(szjaxmzx@163.com),原件(无需密封)随同投标文件一并邮寄至我司。投标人未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6.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  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深建安(深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zsjazs.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人:华侨城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

   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社区兴新路288号康佳光明科技中心B4

人:胡少斌

   话:13537863793

招标代理机构:中深建安(深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社区双明大道南侧云智科技园A5栋809

李工

   话:0755-27407176转803

 

中深建安(深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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